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晚报大厦及小区安全保卫管理服务采购的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1/4 阅读: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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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晚报大厦及小区安全保卫管理服务采购的公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晚报社(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晚报大厦及小区安全保卫管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编号:YFCG201109255(2)
2.委托单位:泉州晚报社
3.采购单位联系人:林先生,电


话:13599728568
4.委托单位地址:泉州市区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项目:大厦及小区安全保卫管理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投标人条件:
7.1具有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具有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二级资质,五年以上写字楼物业管理经验;
7.3为保证管理,福建省以外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福建省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
7.4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7.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文件》的获取: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从即日,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按下述地址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或邮寄)《采购文件》或网上下载。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5日9:00(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5日9:00(北京时间)。
1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2.本次采购项目设定最高采购限价,最高采购限价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2.《采购文件》备索255(2)泉州晚报社保安管理.doc。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电 话:(0595)22988718、28131778
传 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林先生、尤小姐
E-mail:yfcg2988718@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信息来源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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