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一、现对QKQZ2011007R\刺桐路改造工程15m景观灯及电缆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P23-
>43
2、招标文件P6-43中“灯具重量为8.8公斤(除光源电器、电器板、后压板)。”更改为“灯具重量应在8.8公斤-9.8公斤之间(除光源电器、电器板、后压板)。”;
3、图纸中的尺寸可偏差±3%;
4、原定于2011年10月19日上午9:30开始投标,现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1年10月28日上午09:30,样品提交时间更改为2011年10月27日下午17:30;
5、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