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c222032632>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九龙河春荣李家台段护岸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财政厅以甘水建管发[2011]3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4:1。项目法人为宁县九龙河春荣李家台段护岸项目管理处,招标人为宁县九龙河春荣李家台段护岸项目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