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应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企业应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统一归口,便于存取和检索。
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
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2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的顺序,进行分类组卷。
4 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时,检查验证手续必须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