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控制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应持证上岗,保证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实行分包的项目,安全控制应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分包人向承包人负责,并服从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项目经理部和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保护环境。
在进行施工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作业人员有权抵制、检举和控告。
项目安全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
1 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2 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3 项目安全计划实施。
4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5 持续改进。
6 兑现合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