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件承包商索赔的权利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4/1/5 阅读:902
聚划算
    FIDIC,即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下文简称FIDIC条件)是唯一专门为土木工程施工在全世界范围发行的标准合同条件。当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项目在全世界招标时,该条件是采用得最多的一种标准合同条件。虽屡经修改,甚至有时遭到批评,该条件仍然是世界上评定其它合同条件的标准和尺度。就能在国际能在国际上通用的施工合同条件而言,该条件达到了最高水平。
    
  值此1987年第四个新版本以及1989年FIDIC条件使用指南(下文简称FIDIC指南)正式推广之际,作者在此对FIDIC条件中承包商索赔权利发表点看法。
    
  FIDIC条件同其原型—一英国合同条件一样,为承包商规定了许多重要的索赔权利。其中三十多条均规定,在特定的条件下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支付额外钱款,或延长工程竣工期,或者兼而有之。特定的条件是指情况发生了变化,或不同于实际情况,或不同于投标时本可预见到的情况。
    
  与固定价合同不同,FIDIC条件允许,实际上也鼓励承包商在未曾料到的事件,例如不能预见的现场情况,出现的特殊情况下提出索赔。既然,FIDIC条件允许承包商在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提出索赔,那么业主使用FIDIC条件获得的标价就应该能够比使用固定价合同获得的低。另一方面,在使用FIDIC条件时,业主还必须留有余地,或利用其它来源准备支付由于承包商索赔而超出原来标价的费用。不但承包商可以索赔,FIDIC条件还有许多条款规定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然而,业主的地位却大不同于承包商。承包商的责任是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补工程中的缺陷,而业主的责任是向承包商支付其履行责任的费用。业主是掏钱的主儿,他可以通过冲帐、扣发本应到期付给承包商的钱款实现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另一方面,承包商必须按FIDIC条件规定的程序将其索赔要求事先通知工程师才能收到他应该得到的东西。
    
  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两种基本形式的索赔。第一种,可以根据FIDIC条件中某一条款要求赔偿额外钱款或延长时间。另一种,可以根据支配合同的国内法律提出索赔,例如因发生FIDIC条件本身末明文规定补偿措施的违反合同事件而提出的索赔。本文仅讨论第一种形式的索赔,即根据FIDIC条件某一条款而提出的索赔,不讨论第二种。这后一种的性质和可用程度因支配合同的法律而异。
    
  一般说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只要有可能,承包商应随时根据FIDIC条件的一条或多条提出索赔。根据某 一具体条款提出的索赔,容易被工程师接受并进行审核,从而可以分期收到索赔付款。根据法律提出的索赔,如果没有法律顾问则很难被工程师接受进行审核批准。因此,除特殊情况,例如国际仲裁以外,最好不要根据法律提出索赔。
    
    根据FIDIC条件进行索赔有如下三个主要方面:
    
  ·未预见到的天然障碍或天然情况(FIDIC条件第12条);
    
  ·变更或变化(FIDIC条件第51和52条);
    
  ·延误(FIDIC条件第44条以及其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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