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筑业实施的施工计划书评介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4/10/29 阅读:1296
聚划算
    提 要:介绍香港建筑业施工计划书主要内容、实施情况及其在实施过程中的利弊得失。
    
    关键词:施工计划书 风险评估 监督级别 检查频率 人员等级
    

    

    
  香港建筑业实施的施工计划书,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计划书,根据香港建筑物条例(第123章)第39A条颁布,经由香港立法会通过决议,从1997年12月22日开始全面实施,并具有法律效应。它要求在香港开工建设的项目都要编写一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计划,包括质量监督计划和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质量监督通常按建筑条例进行,施工安全监督要求承建商阐述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有关工作人员的安全必须采取的预防和防护措施。按香港政府施工监督程序,必须进行监督级别以及监督力度等等的确认,否则不发出开工通知书。
    
    1 施工计划书的主要内容及具体做法
    
    (1)当承建商接到任务后,要根据合同及有关图纸资料按统一格式编写相当于内地的施工组织设计。例如基础开挖采用什么方法,大跨度及超高的模板支撑方案,较长悬臂梁的施工方法以及大型物件吊装方案等等。
    
    (2)施工计划书突出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包括评估施工的难度和施工的复杂性,如基础开挖的深度,建筑物的高度,施工场地的大小,施工项目周边是否存在塌方的可能,以及对旧楼的影响等等。
    
    (3)根据风险度与复杂性邀请政府监督机构,确定需要什么样级别的人员进行监督。香港政府一般将监督人员按工龄、学历、经验分为T1到T5五个等级,相当于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家教授等。根据他们的技术水平及经验来监督不同风险的工程项目。建筑承建商根据项目的风险度与复杂性聘请不同等级的人员对该项目工程进行监督。例如施工难度和风险度综合评估为90分或以上的项目,应聘请专家教授及其下每个级别的相应人员,共同组成监督机构。施工难度和风险度综合评估为80—90分之间的项目,应聘请高级工程师及其下每个级别的相应人员,共同组成监督机构等。安全监督机构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监督工作,并填写实施要求报告表,请承建商付诸实施。法律还规定每个人只能负责一个工地。每个承建商聘请的监督班子应配齐各个级别的技术人员,就是说该项目若需要配备一名高级工程师来监督,相应要有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及技术员各一名,配合其共同执行施工计划。
    
    (4)建立项目安全监督机构之后,就可制定工地检查的频率。检查的频率越高,监督的效果就越好,但频率过高也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所以为确保质量和安全实施,计划书中要规定出检查监督的最低频率,并做好记录,以达到计划书预控的目标。
    
    (5)计划书在实施过程中,若发现与原先预计的不符,尤其是出现特殊的情况,必须及时做出整改、修正,并上报政府建筑监督部门认可,以便政府部门到工地检查时作为依据,否则按违反施工计划书实行处罚。
    
    (6)政府建筑部门负责监督各项目工地的施工计划书落实情况。政府部门不定期随机派员到工地查阅记录报告,对照施工计划书的要求,检查监督实施情况,若发现不符合之处,则发出通知,限期整改,严重的则发出停工通知书,直到落实实施施工计划为止。
    
    2 全面实施施工计划书的优点
    
    (1)全面实施施工计划书,把建筑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法制化。由于施工计划书是香港立法会通过的决议,它具有法律效力,它解决了建筑工程是否要监督,怎么监督的问题,把建筑安全监督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使建筑安全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进了建筑质量安全监督水平的提高,从而保证了业主的利益也提高了社会效益。
    
    (2)施工计划书突出要求做好事前控制,提出可能发生的问题,提早做好预防措施,把问题发现在发生之前,这样可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可以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提高了施工效率。
    
    (3)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施工计划书中明确规定了用人的前提和条件,它综合评估了人的才智来自于学历和工作经验。对于各种等级的人才,明确了他们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在人才使用方面,相对合理化和客观现实化,也对施工计划书的实施起了保障作用。
    
    (4)施工计划书实施过程中各个级别的职责非常明确,较低级别的职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全时间负责监督质量安全工作,发现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逐级向上汇报,级别较高的职员要定期到现场检查及监督,确保施工计划书的落实和执行。
    
    3 施工计划存在问题之我见
    
    (1)施工计划书只是针对土建部份,实际上一幢大厦或建筑物,它是由风(暖通)、火(消防)、水(给排水)、电(强电、弱电)、电梯等各项组合而成的。在风、火、水、电,电梯的施工中同样存在有建筑施工中所存在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同样需要进行监督但香港政府没有将它们的监督纳入施工计划书内。我个人认为主要原因是香港的风、火、水、电,电梯的施工队专业化水平程度较高,而且他们是在室内作业,相对于建筑施工的风险度较低所以暂时未被纳入在施工计划书内。相信不久的将来随着法制的加强,人们对建筑物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风、火、水、电及电梯的监督工作,也会纳入施工计划书内。
    
    (2)缺少较明细的风险评估和施工难度评估的对照资料,承建商为了节约监督成本通常有意偏低评估自己项目的施工难度和风险度,使综合评估总分降低,则监督的级别也随之降低,就可以聘请较低级别的专业人员,从而降低监督成本。由于各个建筑物都存在千差万别,其结构质式各异,所以目前没有办法较准确地对每个建筑物制定它的施工难度和风险度,将来可将建筑物归类管理,做详细的划分,加上电脑化管理,一定可以定出较详细的评定对照表,以解决这个问题。
    
    (3)政府对每个工地实施施工计划书过程中监督力度不够,目前只是不定期到工地抽样检查,其次数较少,这可能与政府在这方面投入的资源较少有关,若不增加抽查次数,久而久之施工计划书的实施将流于形式,导致政府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失控,事故的出现在所难免。故必须进一步加大政府监督的力度。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陈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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