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项目的经验总结与前景展望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5/10/19 阅读:1112
聚划算
    自从1997年出现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亚洲地区以项目融资方式建设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受到了很大影响。近几年,在亚洲地区最受国际资本市场关注的BOT项目,只有北京第十水厂项目。从1999年初国家计委同意北京第十水厂项目通过国际公开招标融资以来,在经历了很多波折后,目前项目谈判已经结束。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和英国安格力安水务公司赢得了该项目。北京第十水厂项目的经验在国内受到了广泛关注和重视,吸引了很多人士前去调研。针对广大读者关心的问题,如我国的BOT项目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BOT项目可以为政府解决哪些问题、如何有效运作BOT项目、政府应该为BOT项目提供哪些条件或承担哪些风险、BOT项目的前景如何等,大岳咨询公司将结合北京第十水厂项目的经验,用一年的时间(共十二期),以讲座的形式进行回答,与读者共同探讨解决基础设施融资的有效途径。
    
  在本讲中,我们首先简要介绍我国的几个BOT项目,总结这些项目的经验,并对BOT项目的前景进行预测。在以后的各讲中,我们将全面介绍BOT项目的运作经验和技巧,为广大读者运作BOT项目提供参考。 
    
    1、BOT项目实施回顾
    
  中国第一个基础设施BOT项目是深圳的沙角B电厂,1984年由香港合和实业公司投资建设,已于项目特许期结束后由投资人移交给当地公司,在国际BOT领域是一个较典型的案例,经常被国际BOT专家引用。由于该项目是在改革开放初期运作的,所以项目结构比较简单,加上国内缺乏BOT的经验,造成了一些遗留问题。虽然该项目开创了中国基础设施融资的新途径,但并没有使BOT在国内得到推广。
    
  1994年,中国政府开始研究BOT方式。1995年8月,国家计委、电力部和交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国内运作BOT项目提供了法规依据。同时,国家计委选择了广西来宾B电厂、成都第六水厂、长沙电厂和广东淀白高速公路等项目作为BOT试点项目,标志着中国BOT项目进入了规范运作的发展阶段。
    
  到目前为止,各地政府已经运作了四个比较典型的BOT项目,即广西来宾B电厂、成都第六水厂、长沙电厂和北京第十水厂。前三个项目属于国家计委牵头实施的BOT试点项目,第十水厂属于试点项目结束后由地方政府运作的第一个BOT项目。来宾B电厂和成都水厂项目都已经成功完成融资和建设工作,并且已经开始运营。长沙电厂项目由于前几年中国电力市场逆转,融资失败。第十水厂项目的招标和谈判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正在进行融资和报批工作。 
    
    2、BOT项目的经验总结
    
  总结1995年以来的四个典型BOT项目(有关项目的具体内容将在以后各讲中介绍),可以得出如下一些经验:
    
  ·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使项目的运作规范、有序  国内绝大多数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是由项目业主与投资人或债权人直接进行谈判,运作程序(尤其是中方对外方而言)缺乏透明度和比较明确的法律保障和信用支持。
    
  上述四个项目都是通过招标方式选择项目的股本投资人,设计项目结构、落实项目条件、编写招标文件、招标评标、融资要求、中标后的程序等运作过程,全部按照国际惯例进行,保证了项目的运作规范、有序,为项目最终能够顺利执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专业咨询公司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各项目都聘请了专业咨询公司作为招标顾问(或融资顾问),为政府(或招标人)提供从项目结构设计到正式签约的全过程咨询服务,以弥补招标办公室人员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不足。专业咨询公司充分发挥他们在国际招投标、国际投融资等方面的经验优势,使项目结构设计更加严谨和符合国际惯例,更易于被中方政府和外国投资人接受。可以这么说,如果一开始就聘请一个好的专业咨询公司,那么项目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成立专门的招标机构可加强政府内部协作  各地政府都为项目成立了由主管领导牵头的招标委员会(招标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了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并设立临时性的执行机构(招标办公室),指定了得力人员担任招标办公室主任。由于BOT项目往往涉及立项审批、土地、财税、物价、行业主管等诸多问题,在发布招标文件之前,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对各自负责的与项目有关的行政事项进行研究和审查,只有得到书面同意或认可之后,项目基本条件才能基本落实。主管部门的领导组成招标委员会,在项目工作会议上专门研究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由招标办公室负责落实招标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将大大降低前期工作的复杂程度和难度,有利于加快前期工作进度。
    
  ·通过招标方式运作BOT项目,具有很高的成功率
    
  通过招标方式运作BOT项目,项目基本条件能够十分明确地得以落实,并被写入项目协议和合同中,对协议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招标过程规范、公平,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和期满后处理的规定十分详尽,易于双方共同理解、遵守和执行,因此使BOT项目具有很高的成功率。上述四个BOT项目,除长沙电厂项目由于电力市场逆转而失败外,其它三个项目全部取得了成功。如此高的成功率是在中国出现过的任何其它融资方式都无法比拟的。
    
  ·政府在BOT融资活动中始终处于主动地位
    
  在上述四个BOT项目中,参与每个项目竞争的联合体都超过了5个,而且都是著名跨国公司,他们之间的激烈竞争使得各自在不同程度上降低条件和要价,从而使政府在融资活动中处于主动和有利地位。与在不规范融资方式(轻视前期工作)下政府所处的被动局面相比,可以说BOT方式使国内融资水平上了一个台阶,甚至可以说是在基础设施融资领域变被动融资为主动融资的一场革命。
    
  ·降低产品价格,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由于招标带来的激烈竞争大大降低了产品价格,使最终用户受益,也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来宾B电厂等三个成功项目的标的可以很清楚地说明这一点。同时,投资人为降低项目的建设投资和运营管理成本,总是采用最为合理的设计方案和运营维护方案,提高了项目的技术含量,为国内其他同类项目提供了学习和借鉴的机会。
    
  三个成功项目的招标主要标的(价格)见下表:
    
  ·为政府进行基础设施商业化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
    
  利用BOT方式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完全建立在通过商业原则来实现政府和社会目的的基础上,因此这些项目的成功经验,无疑将为当地基础设施商业化改革提供许多实实在在的经验。另外,通过进行国际融资招标,为上述四个项目所在的省市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同时,由于每个项目的招标过程都受到国际资本市场的关注,从而提高了四省市尤其是西部地区省市的国际知名度。
    
  ·前期工作周期长、费用高
    
  三个项目从资格预审到开工建设的时间(即前期工作周期)都在二年以上,前期费用都在2000万元以上(由政府垫付,中标人中标后返还)。与财政投资的方式相比,BOT项目前期工作周期长、前期费用略高。但是,与产品价格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和提高项目技术水平等这样的融资成果相比,付出前期工作周期长和前期费用高的代价是非常值得的。 
    
    3、国内基础设施投融资形势分析
    
  关于基础设施投融资形势,可以查询的资料比较多,这里只粗略分析与BOT相关的情况。
    
  由于近年中国经济内需不足,中央政府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资金短缺问题暂时得以缓解,使得各地利用财政资金建设基础设施项目比较容易,相对而言,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在国家计委组织的BOT试点项目于1997年结束以后,BOT项目并没有在国内得到推广。在过去几年中,北京第十水厂项目是中国唯一一个比较规范的BOT项目。
    
  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迅速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正在实施,中国已经正式加入WTO,使得中国的投资需求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为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同时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将首先得到更为广泛的、规模更大的建设。以电力、供水及污水处理和高速公路为例:“九五”期间,由于电力市场出现暂时性的需求下降,减缓了电源建设速度。“十五”以来,随着电力需求的回升和持续增长,以及“西电东送”战略的实施,新建和待建的电源数量迅猛增长,建设资金需求将会大幅度增加。中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南水北调”等一系列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的实施,加快了城市供水行业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广泛重视,加上水资源的日益匮乏,使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将迅速扩大。我国在基本完成了两纵三横的国道主干线建设后,待建和规划的次干线、支线的公路建设规模和数量更大。另外,垃圾处理、城市轻轨、天然气管道、城市停车设施等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也很大。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家将逐步减少对基础设施领域的国有资金的投入,实现投资多元化,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降低社会服务价格。这也使得财政资金以外的各类资本将面临更多的投资于基础设施的机会。
    
  从财政资金的角度看,经过5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后(有关数字见下表),财政支出增长率接近GDP增长率的3倍,根据经济规律和财政政策的特点来判断,这一现象不可能长期维持。因此,政府使用这种方式调控经济的空间必将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采用包括BOT在内的多种渠道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将是必然的趋势。
    
  我国利用外资建设基础设施的方式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和BOT等,其中中外合作方式是以前应用比较广泛的一种。这与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是有关的,中外合作方式可以向外方提供一些较优惠的条件,有利于吸引外资。随着中国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经济实力的加强,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BOT等方式会越来越多。
    
  通过上述对BOT项目经验的总结,BOT方式建设基础设施较其它方式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国家计委等投资主管部门在各种场合经常强调利用BOT方式建设基础设施,说明国家政策是支持发展BOT项目的。
    
  人们谈到BOT,往往认为一定是外资项目,这是由于1995年国家计委等发出的《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这一概念。实际上,内资也完全可以采用BOT的方式进行投资。由于外商投资BOT项目往往要求具备健全的法律结构,加上存在文化和语言方面沟通比较困难等问题,使BOT项目的运作周期较长,减少了有些地区开发BOT项目的兴趣(在政府换届之前这种情况更明显)。2001年开始,内资BOT项目越来越受到重视。
    
  随着近年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民营企业和上市公司积累了大量资金,国内银行人民币存款余额也逐年上升。由于基础设施具有收益稳定、风险小等特点,对国内资金的吸引力越来越大。以污水处理行业为例,2001年,上海竹园污水处理厂、广州沥窖污水处理厂、深圳宝安固戌污水处理厂和北京清河污水处理厂,都在探讨通过内资BOT方式进行建设。
    
  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BOT方式是一种较理想的基础设施融资方式。随着中国进入WTO和基础设施体制改革,在建设外资BOT项目的同时,内资BOT项目和中外合资BOT项目会有较快发展。
    
  限制BOT发展的障碍(如前期费用和运作周期)将逐渐得到解决。在前期费用方面,第一,由于国内专业咨询公司的崛起,使项目运作不再依赖国外顾问,大大降低了前期工作费用。如大岳咨询公司在北京第十水厂项目中承担了主要顾问的角色,使前期费用较其它项目节约了50%以上;第二,前期费用由政府垫付,待投资人落实后由投资人对政府进行补偿,政府不需实际支付前期费用。在运作时间方面,首先,随着BOT试点项目的完成,国内机构对BOT有了较完整的理解,将缩短投资人与政府的沟通时间,同时试点项目的合同条款也为以后的BOT项目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框架,使合同谈判不再从○开始;其次,越来越多的受过MBA和经济或法律教育的年轻人走上领导岗位,在BOT项目运作中担任重要职务,由于他们接受新知的能力和决策能力很高,大大提高了BOT项目的运作效率;第三,国内咨询机构成长很快,大岳咨询公司等国内咨询机构在国际BOT领域已经有很高知名度,他们用汉语与国内客户交流、用英语与外国投标人进行沟通,能够深刻理解项目情况和投资人的要求,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这些都有利于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缩短项目运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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