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为了给工程总承包提供法律依据,规范其市场行为,首先要修订充实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增加有关工程总承包条款,尽快出台严密的、符合国际惯例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等规章制度。用法规形式明确工程总承包模式,特别要加强对业主肢解建设工程进行明确的规范。凡符合工程总承包标准与规模的建设项目,要求业主一般不得平行发包或化整为零,否则视为违规。
其次,切实解决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市场准入问题。要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修订和完善现有企业资质管理等有关规定。特别是要围绕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资质转换这个核心,着重研究解决好3个调整:一是通过改造和重组调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组织结构,建立以核心层(挑头企业)为主的集团型企业的方式和途径;二是通过资质转换,充实专业科技人员,调整企业智力结构,增强科研、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能力的方式和途径;三是通过增设相应资质,调整企业经营结构,实现多元化经营和跨国经营的方式和途径。从而建立起企业集团化、管理集约化、经营综合化、产业国际化的体制。
第三,政府部门要积极为培育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市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目前主要表现在对规范业主行为的法律法规缺乏,对承包商垫资施工也缺乏法律保障,导致承包商因缺乏融资条件而承担巨大的资金风险。应从法律上允许承包商融资、投资承包工程,从而为实施工程总承包创造条件。对于垫资带资工程,应该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最低利息和偿还期限,形成一种有利于承包商开展融资的市场环境,降低承包商的资金风险。
第四,制定相应的取费标准。随着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公司发展,建设主管部门应制定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相适应的取费方式与标准。同时应推行履约保函与工程保险制度,使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建设方式从起步就与国际接轨。
改革招投标程序,推动施工图设计进入市场竞争领域
建筑业企业推行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经验表明,改革现有的招投标程序,实行以扩大初步设计和技术规范、标准为基础的招投标机制,把施工图设计推向市场竞争领域,使企业自身的先进施工技术方案进入竞争领域,为总承包商优化施工技术方案提供空间,这既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和培育建筑业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的客观需要。今年7月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要“推进施工图设计与方案设计相分离”,这完全符合市场的需要,也为下一步招投标制度改革提供了依据。
培育扶持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
《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大型设计、施工企业要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拓展企业功能,完善项目管理体制,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管理、试车考核等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能力的综合型工程公司”。要抓住这一机遇,切实按照意见的要求,从现有条件较好、实力较强的建筑业企业中,重点确定扶持一批资本雄厚、人才聚集、科技领先、管理过硬的企业,跻身于国内外工程总承包市场竞争中。同时,有条件的大型建筑业企业要拓展自身的功能,不断开拓服务领域,超越承担施工阶段的任务,向工程总承包管理全过程一体化服务方式发展,开展工程总承包管理,成为具有工程总承包全过程服务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
要组织专门研究,制定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意见。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以及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建筑业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激烈国际化竞争。目前对我国建筑业企业影响最大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国市场运行规则正受到来自国际高端市场的影响,另一个是带资承包成为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发展的重要趋势。我们必须在信贷、保函等方面对“走出去”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扶持,帮助他们在国际竞争中,按照国际通行工程公司的模式,制定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实施计划,推动它们率先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总承包公司和项目管理企业。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提倡和大力推进项目经理专业化、职业化和社会化管理
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关键是要尽快培养一批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所需要的项目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财务经理,以及合同管理方面的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以适应当前国内外工程建设市场的需要。
项目经理责任制是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它对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为形成建筑业规范有序的新型管理机制和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应继续加大这方面的政策指导,特别是在推行注册建造师这一新制度时应注意确保这一改革成果的时效性和政策的连续性。当前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人才工作决议精神,结合注册建造师制度的推行,尽快制定和出台有关加快项目经理专业化、职业化和社会化管理的具体措施,进而通过社会培训、行业评价、企业考核聘用,真正培养和打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品牌,以利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项目经理广泛被社会和业主所认可,从而推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
积极探索鼓励企业间总承包联合经营方式
日本、美国等国的建筑企业为了应对规模浩大、技术复杂、竞争残酷的工程项目,往往结成企业联合体联手投标、联合经营,国内目前在少数项目上也出现了这种企业间的联合,也有些大型企业与分包企业组合成了市场上稳定的连结。这些联合体有效地化解和分担了市场风险,使工程与资金的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形成。面对目前国内市场风险愈来愈大的实际,建设主管部门有必要从政策上明确允许推进联营承包的方式。这样,第一可以做到企业间资质互补,优势互补,增强总体的竞争能力;第二能够避免承包商之间的过度竞争,提高中标率,降低经营风险和交易成本;第三能够有效地聚集资金投入,较好地解决普遍存在的资金不足问题;第四项目联合体能够按照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配置资源,从而为各方获取较大的经济收益。需要指出的是,企业间的这种联合,必须要建立在完善的法律和市场环境之下,要建立在企业市场信用度较高的基础之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校的重要作用培育和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必须坚持政府主管部门推动、企业积极响应、科研院校支撑(理论研究、软件开发)、行业协会指导(行业规范化管理),同心协力,齐抓共促。
首先,要加强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试点指导与合作交流。行业协会应配合政府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对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指导建筑业企业逐步建立与完善与国际接轨的、适应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促进项目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通过举办各种研讨会、专题出国考察等,促进国内外大型企业、大型工程总承包项目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其次,要协同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共同组织抓好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不断完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并做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知识更新和培训工作。工程总承包要求企业对信息的收集、处理、应用的速度和精度加快,同时对项目经理的管理水平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行业协会抓好这两项工作,对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实现与国际管理模式接轨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