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将自组织理论与我国建筑企业的市场行为相结合,将建筑业的产业组织过程看作企业的自组织过程,提出建筑企业的两种自组织行为,即自创生型自组织行为和自会聚型自组织行为,阐述两种自组织行为的内容和特点,分析建筑企业自组织的形成条件和动力机制,并以此作为建筑业产业组织优化的基础。
市场经济的实质是通过市场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企业作为一种资源,只有参与到市场中,才能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实现企业的自组织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不应过多干预企业内部行为,而应鼓励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自组织的能动性,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完善。
1、自组织的含义、产生环境和条件
1.1 自组织的含义
所谓自组织,就是自行、自我组织起来的过程,是耗散结构理论、超循环理论、协同学及突变论等综合的产物。科学家从大量实验中发现,事物的演变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在某种动力机制的作用下自组织运动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自组织的复杂性增长,层次不断跃升。自组织作为一种过程,有 2 种情形或发展形式:一是由非组织向组织的有序发展过程,其本质是组织程度从相对较低向相对较高的演化。反映了组织层次跃升的过程,是所谓自创生型自组织行为。二是维持相同的组织层次,是复杂性相对增长的过程。标志着组织的结构与功能从简单到复杂的水平会聚,是一种自会聚型自组织行为。这两种形式共同作用,推动着自组织的进化。自组织理论提出以后,在生物学、社会学、经济学和哲学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已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人文和社会现象的重要方法论。
1.2 自组织现象产生环境和条件
自组织现象产生的环境和条件主要有 4 个:
(1)系统的相对开放程度。按照耗散结构理论,开放是自组织现象发生的必要条件。一个系统如果完全封闭,它会走向无序平衡状态。一个系统完全开放,它会丧失独立性。所以,只有有限开放的系统才具备自组织的条件。一个系统只有在开放程度达到一个临界点时才会产生自组织现象。
(2)远离平衡态。自组织的有序结构,只有在与外界不断进行物质与信息交换的状态下才能维持,这种状态被破坏,系统就会走向无序。
(3)信息增强。外部非确定信息能够被有效地捕捉,并转化为系统演化的内在驱动力。
(4)系统内部非线性作用。就是指系统内各种因素作用的总和不等于各个因素分项作用之和。
2、建筑企业自组织行为形式
2.1 建筑企业自创生型自组织行为
在分析建筑业企业组织时把特定企业内部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不断进行资本积聚,并在此基础上借助于股份公司制度进一步壮大资本规模,实现企业组织的层次跃升、复杂性增强的过程,视为建筑企业自创生型的自组织行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推行股份制,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是市场经济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为了自身的长远发展,必然采取多元融资,建立企业资信,使组织活动有保障,增强企业竞争力。
(2)强化企业研究开发能力。强化企业研究开发能力,不断进行新技术、新建筑产品的研发,提高科技含量,探索科学施工方法,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向环保和智能化的建筑市场发展方向靠拢,增强企业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工程承包优势。
(3)在企业内部实行专业化。实行专业化可以提高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劳动效率和生产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自组织能力。我国建筑业的专业化分工协作还很弱,急需进一步加强。建筑企业通过这种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壮大,使组织程度向高水平演化,使企业本身得到有序的发展,反映了组织层次的跃升。
2.2 建筑企业自会聚型自组织行为
(1)通过购并(M&A)等方式,开拓新的市场。通过企业自组织力量的作用,在大规模生产方式中,借助于企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使稀缺的生产要素流向能够高效使用的企业,获得规模经济。江浙一带的上市建筑企业,经常到外省购买当地建筑企业的股份,输出管理,并占领当地市场,由此改变外省建筑业市场力量布局。
(2)建立设计—施工一体化 DB(Design & Build)组织体系。设计—施工一体化 DB 有很大好处,一方面,业主在设计—施工合同中仅同一家公司签约,由后者完成规划、设计、施工、试运行的全部工作,避免了设计与施工由不同的公司承担时常发生的许多矛盾。设计—施工不须业主夹在设计和施工单位之间,两头为难。由于设计和施工均由一个单位负责,故可边设计边施工。由于设计—施工承包商在设计的早期阶段就介入了项目,因此他能够把自己在施工方法、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设计是否能在施工中实现等方面的知识、专业技能和经验体现在设计文件之中,从而使施工阶段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大大减少。另一方面,承包商在设计阶段就对施工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有了准备,许多问题在开工之前就可以得到解决。再者,设计和施工人员在设计阶段就有了许多接触和交流意见的机会。当项目进入施工阶段遇到问题时,问题解决起来自然快得多。设计—施工在项目成本、工期、施工质量等方面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同样,设计和施工单位也会感受到设计—施工的种种好处,如不需参与投标竞争就可取得独特的项目,减少了由于项目各参与者之间产生争议而造成额外费用支出的可能性。在风险分摊和项目各方的关系方面,设计—施工合同的优点是:设计单位同业主之间可交换意见,及时反映业主要求;业主在项目所有阶段都可进行有力的管理,可对进展情况了如指掌;设计、业主、承包商之间的沟通将直接、及时、准确和顺畅。
(3)建筑业价值工程与企业自组织。建筑业价值工程是指在产品功能相同或有所提高的情况下,使成本降低,是以提高建筑产品的价值为目的,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最少的成本来实现产品价值的有组织的创造性活动。这里的建筑产品寿命周期是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竣工交付使用、维修直报废为止的整个时期,其寿命费用包括建设项目投资和使用维修费用、能源消耗费用、管理费用等。企业要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应从价值形成时就进行分析,将产品多余功能与不必要成本消除在设计阶段。在建筑行业把价值工程的公式进一步发展成为:
V=F/C=F/P×P/C
式中,P—— 产品价格;F/P——对业主而言,希望建筑产品的功能越大越好,价格越低越好;P/C—— 对承包商而言,希望产品的价格高而成本低。这样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经过多次协商和论证,最终达成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均衡价格,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产品的功能,降低了成本,使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协调一致,实现共同的组织利益。树立价值工程的思想,可使业主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之间实现利益分享。首先,在工程合同签订前,设计单位会用价值工程进行生产成本的控制,避免建筑产品功能过剩和功能不足的现象,由此获得的经济利益由设计单位和业主分享。其次,在工程合同签订后,由于施工单位利用价值工程观念,主动实施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在施工阶段保证建筑产品质量的同时,尽量降低产品施工费用,由此获得的经济收益由施工单位和业主分享。
(4)实行 CM(Construction Management)方式。当建设项目很大或很复杂时,业主要把工程的不同部分包给多个承包商。为了协调各承包商和设计单位的工作,业主聘请一家施工管理公司(CM 业者)就建设项目各方面的问题同设计单位和各个承建商协商。这是为保障建筑单位各方的利益而产生的一种民间组织,属于咨询机构。它的存在可以减少国家的行政干预,促进第三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CM 的特点是 CM 业者积极参与设计审查过程,审查设计是否技术上可行,造价是否合理。CM 业者常常利用价值工程手段对设计进行评价,使业主大大节省时间和投资。在施工阶段 CM 业者主要作用是做施工计划,审查工程款,审核设计变更等。在降低建设项目造价方面,采用 CM 方法比采用传统方法对业主更有利,因为 CM 在施工前对设计进行的审查要比采用传统方法多。
(5)分离劳务层和一些效益不好的业务。建设企业可以通过资产重组,缩小战线,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被分离出来的不良资产部分,或者在市场上获得新生,或者退出。两层分离和把标准化、规范化的零部件下包给中小企业,既带动了中小企业发展,又使自己分散风险,加强管理,并致力于研究开发与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建筑产品的质量和档次。这些都会改变建筑市场格局。
(6)建立 JV(Joint Venture)联合体,避免恶性竞争。大承包商之间可以通过协调,以项目建设为核心,通过资本、技术等纽带联合起来,形成损益共同计算、风险与利益分担的事业联合体 JV.这种联合体的组织形式能充分利用各企业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大大提高了总承包的竞争力。既有实力竞标获得更多的承包工程,也可以避免大承包商之间的恶性竞争,抵制不健康的市场价格。
3、结束语
自创生型和自会聚型 2 类自组织行为都是企业自组织的演进过程,适应于不同环境下的企业关系和产业组织。通过建筑企业上述 2 类自组织行为,将影响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并对优化建筑业产业组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筑企业应结合产业环境和自身条件,因势利导,推进建筑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 彤。自组织方法论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06.
[2] 黄润生。混沌及其应用[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王放伟)
来源: 项目管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