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7月1号正式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计价方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次重大改革,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传统的计价方法已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以全新的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代之以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无疑是我国工程造价领域的一次历史性改革和突破,必将影响到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方方面面,对企业内部的投资审计也不例外。结合本人的实践,本文从工程量清单计价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论述企业内部投资审计应当把握的重点。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成阶段的事前控制
所谓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在招标投标时,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分项实体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订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按企业定额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以市场价格,结合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计价方式。
一般来说,在建筑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时,都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在确定调整工程量的单价方面,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比预算定额计价更具有优势。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在调整综合单价方面是按以下三个原则确定的:
(1)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2)当合同中有类似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可参照合同中类似价格确定;
(3)当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调整工程量大家的价格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价格时,若协商不成,可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确定。
在这一阶段的投资审计就必须把握一定的前瞻性,既要把握住“量”又要控制好“价”,做好事前控制这篇“文章”。审计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是否正确、真实、相对完整,施工企业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有无缺项、漏项;其二,不同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对分部分项的划分及其包含的内容可以不尽相同,审计要特别关注,以避免重复计算;其三,报价文件是否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是否齐全;其四,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无高估冒算情况,要避免因清单编制质量低而直接影响计价项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这种事前控制的投资审计方式,较之以往的以定额计价方式进行的招标投标阶段的审计只注重标底编制的准确性,找边程序的规范性,开标之前标底的保密性,更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实效性。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阶段的事中控制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阶段,侧重于如何“按标准干,按程序管”,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规范性问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规则》对招标投标工程的编制办法、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做了严格的规定,这对于传统的、不是很规范的招标管理方式来说的一种挑战。实施投资审计的关键问题是要关注规则的运作,配套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规则是否严格,有无执行规范“打折扣”情况。
第二, 强化合同管理问题。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引入风险制约机制,作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合同管理,应该是重中之重。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之间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评审,是投资审计从源头把关之举。合同的程序性评审与合同本文评审是保证合同合法与规范的关键。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后,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量复核提出了更高要求,合同履行中的审计主要是检查合同是否得到全面执行,以实现把握线索、诊断偏差、分清责任、降低风险。
第三, 管理方式的转变问题。审计人员要立足工程造价控制的前沿,深入施工现场, 监督服务到位,做好与工程造价及施工管理人员的沟通,关注施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在施工现场摸清工程量变化的一切线索,以自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较为丰富的经验积累,协调、监督好每一件索赔事件,进而实现对工程投资的管理和服务,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监督。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阶段的事后控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提高了工程造价计算的准确性,减少了工程结算过程中的业务扯皮现象,使投资审计人员得以从纷繁琐碎的业务中解脱出来,较好地对建设项目实施“事后跟踪”。这里所说的事后跟踪,核心是服务与监督,这一理念也恰好符合企业内部审计的“服务内向性”原则。因此,要把握好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 工程结算与合同的一致性问题。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确定的合同价,除非因设计变更引起大的工程量变化,或风险费用未列入造价,根据合同约定可做适当调整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如施工实施期间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价格的变化等。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双方都不必须无条件地履行合同,维护结算纪律,这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且规定得很详尽,但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有可能出现工程结算与合同内容规定得不一致的问题,审计人员必须冷静思考,认真分析,摸清具体情况,把企业落实规范情况的审计与内控制审计结合起来,实施有效的监督与服务。
第二,竣工结算与财务结算问题。价格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永恒的主题。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企业,工程成本的管理,一直都是个关键,举足轻重。多年来,由于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规范的工程价格结算办法,竣工结算拖欠工程款不受约束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随意性大,施工企业若于“干了活,拿不到钱”。而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比如,办法中规定:业主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5天内无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发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把货币时间价值理论运用于工程结算中,约束合同主体双方按经济规律办事,谁违背了,谁就要受到经济处罚,无疑对提高投资使用效益起到积极作用,为审计人员对工程项目财务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审计人员必须掌握规定的内容,及时了解企业间财务结算情况,督促企业按规定的时间结清工程价款,对于涉及支付利息及索赔业务,要认真做好分析与研究,力求使企业效益最大,损失最小。同时,这种新的工程价款结算与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对从事工程投资审计的人员来说要求更高,仅仅满足于工程量的准确计算的远远不够的。必须在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必须在政策的把握上下功夫;必须在财会理论的研究上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在竣工结算和财务结算款项支付阶段的审计实务中既适合有恰到好处地做好审计与监督。
来源: 项目管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