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刍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6/14 8:32:00 阅读:1512
聚划算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实际上就是建筑产品的价格管理。我国的建筑业从1985年以来通过实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已经进入了市场,但由于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按概、预算控制工程造价的办法,从而制约着建筑业向支柱产业发展,形成“活市场、死价格”的格局。这种管理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弊端越来越明显,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此,笔者对工程造价管理提出一些改革意见:
    
    1、建筑产品价格的调整要适应市场的变化
    
    建筑产品价格,从管理的角度称之为“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总造价是由直接费、间接费、法定利润、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组成。其中直接费占60% 上,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辅助工资等四项组成。建筑产品工程造价中的建筑材料是构成工程实体的物质基础,其费用是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 
    
    目前采用的系数法调整建筑产品工程造价中材料预算价差,其系数是采用抽样方法,分析若干同类结构的典型工程加权平均而得。而实际上,由于工程所处施工环境、地理位置、建筑、结构、装饰要求不同和市场变化等诸多因素,单靠系数调整材料预算价差也是很不准确的,与实际出入较大。通过实际工作证明:对那些价格变化不大,用量不多,对工程造价影响小的那部分材料,可以由地方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调整价格,供甲乙双方参考;对那些价格高,变化大,用量多的材料像三材、装饰材料等,必须在市场竞争中确定其价格。适应价格浮动,改进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和管理,造价管理部门应首先建立产品,以提出建筑产品中的材料的预测和调节。 
    
    2、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取综合费用基础
    
    只有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才能真实反映综合取费中施工管理费和计划利润的真正含义,符合综合取费的性质。改变综合取费多;用人工工日、机械台班少,取费要少,不受材料预算价格的影响。 
    
    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在89建标字第248号文件中,也要求了“间接费定额的计算基础,……以直接费或以定额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这样,定额人工费加计取综合费用能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体现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技术装备水平,杜绝施工企业重“建”轻“管”,重“利润”轻“发展”的不良风气,更有利于施工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人工费和机械费也存在着像材料费一样的动态因素,但综合取费是以定额人工费加机械费为基础的,费率稳定,取费也相对稳定。如果动态因素变化较大时,可由造价管理部门及时颁布改动措施,或是人工费、机械费动态因素介入,或是调整综合费率。笔者认为还是以人工费、机械费的动态因素介入为好,因为人工费、机械费毕竟不像材料费那样变化大,况且人工费、机械费变化,施工管理费等综合取费也应随之作相应的自行变化。 
    
    3、按工程类型,取定竞争性间接费率
    
    按企业等级取费、工程类型取费是价格规律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价格规律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的本身就有刺激施工企业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主观的“平均先进”原则,僵化的“等级差别”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则制约了施工企业的技术进步。工程造价必须由工程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确定,按企业资源行等级只反映了施工企业所消耗的个别劳动时间。现实中不同等级企业营业范围的交叉,造成了一个工程有几个不同等级的施工企业都有资格承揽的情况,也就出现了同一个单位工程有着几个工程造价的现象,如一个商品房,一、二、三、四级别企业施工就会有四个工程造价,这产生了许多弊端。因此,把传统的按企业性质和资源等级取费,改为按工程类型取费,实行同一产品同一价值,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顺应建筑市场竞争的必然趋势,这样就能使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更加合理,为建筑产品的生产都创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 
    
    现行的间接费计取办法是按施工企业所有制性质和企业资质等级在施工管理、人工费、利润和远地施工增加费等方面划分了若干等级费率标准,形成了施工企业间的“级差成本”、“级差利润”,人为地造成了同一工程不同价格的不合理状况。不同的企业生产同一种产品却有不同的价值,这种价值规律的反常现象,扰乱了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等价交换被不等价交换代替,施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被严重破坏。因此,要据不同工程的类型,取定竞争性的间接费。 
    
    4、改革传统定额,进一步确定合理的法定利润改革传统定额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1)竞争性的费率。
    
    (2)“量”、“价”分离。
    
    (3)实物消耗量与施工手段消耗量分离。
    
    (4)原材料的费用和运杂费采购费分离。
    
    (5)施工现场发生费用与企业经营费分离。 
    
    改革现行定额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进行,就需要建立工程造价资料数据库,建立工程造价资料积累制度,运用微机的存储,处理及检索功能,整理、分析有重复使用价值的各种造价资料,测算和发布工程基价,供决策定价用,并且引导市场在基价上成交,防止市场出现垄断,让工程造价按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围绕着动态的基价线上下浮动,从而达到宏观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来源:集团经济研究杂志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冯钟宁 冯承安 李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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