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2011年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中标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8/24 阅读: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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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郏县房产管理局的委托对郏县2011年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郏县2011年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编号:郏政采办[2011]第 78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于2011年07月2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四、中标信息:

施工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漯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华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弘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华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豫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人防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豫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郏县房产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6515

传 真:0371-63976515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1年08月22日

信息来源于:平顶山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