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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清单编号:柳政采1108035、1108036、1108037、1108082、1108071、1108091)的要求,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柳州市国有资本投资促进中心、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柳州市地方志编篡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于2011年8月17日就办公软件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报价,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办公软件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LZX11-155 三、项目简要说明:办公软件一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2011年8月10日在广西财政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云龙招标网发布。 五、评标信息: 1、评审(报价)日期:2011年8月17日 2、评审(报价)地点: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地区政法大院内(原政法委办公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六、成交供应商信息: 001分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华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001分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园东五路4号工业园3号标准厂房第622-1号 001分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万壹仟陆佰元整(¥21,600.00元) 002分标报价超出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废标。依法重新采购。 003分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鼎力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003分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长湖路18号中天世纪花园A区2号楼2单元1606号房 003分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柒拾伍元整(¥11,475.00元) 004分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鼎力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004分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长湖路18号中天世纪花园A区2号楼2单元1606号房 004分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壹佰贰拾伍元整(¥19,125.00元) 005分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华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005分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园东五路4号工业园3号标准厂房第622-1号 005分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元) 006分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华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006分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园东五路4号工业园3号标准厂房第622-1号 006分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元) 007分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华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007分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园东五路4号工业园3号标准厂房第622-1号 007分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陆佰元整(¥15,600.00元) 008分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鼎力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008分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长湖路18号中天世纪花园A区2号楼2单元1606号房 008分标成交金额:人民币陆仟叁佰柒拾伍元整(¥6,375.00元) 009分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华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009分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园东五路4号工业园3号标准厂房第622-1号 009分标成交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010分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柳州市万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010分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柳州市海关路11号柳万经典时代小区3栋2单元3-1号 010分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肆拾元整(¥12,240.00元) 011分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华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011分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园东五路4号工业园3号标准厂房第622-1号 011分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万陆仟肆佰元整(¥56,400.00元)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号 联系人:秦首华 联系电话:0772-2811665 2、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66号6号楼 联系人:李开雁 联系电话:0772-2821027 3、采购人:柳州市地方志编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广西柳州市潭中东路66号 联系人:黎 静 联系电话:2823183 4、采购人:柳州市国有资本投资促进中心 地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号 联系人:秦首华 联系电话:0772-2811665 5、采购人:柳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广西柳州市文昌路66号市政府办公大楼817室 联系人:张 尧 联系电话:0772-282169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地区政法大院内(原政法委办公楼) 联系人:吴 歆 联系电话:0772-2869868 2857573 八、公告说明: 1、报价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被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和询价采购文件“报价人须知”第十条第16.4点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2830320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