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8/26 阅读: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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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项目    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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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贵州省金沙县公安消防大队

代理机构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开标时间

2011年8月22日 10:0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遵义京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分 74.417 总分 93.834

 

项目经理或总监 金兴隆

 

报 价 元 8503114.96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商务分 68.618 总分 89.068

 

项目经理或总监 陈冕

 

报 价 元 8565706.40

 

 

第三中标候选人

遵义恒盛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商务分 68.102 总分 85.669

 

项目经理或总监 曹清和

 

报 价 元 8413534.93

公 示 期

 2011-8-24至 2011-8-26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信息来源于:贵州招投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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